2021年,在广大社员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乐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项业务实现了稳健发展。截止12月末,各项存款达到176.24亿元,各项贷款达到108.55亿元。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村信用社股金分红和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全省农村信用社2021年度会计决算工作的指导意见》(冀信联办发〔2021〕214号)的有关规定,决定每股按6%的分红率现金分红。现将2021年度股金红利发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对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二、发放时间
2022年10月9日
三、发放地点
乐亭联社41个营业网点
四、发放方式
分红资金采用转账方式转入股金分红指定结算账户。未建立关联结算账户或股金分红未成功的股东,请于2022年10月9日起持本人股金证、身份证、信通卡(结算账户存折)到原入股信用社(营业部)核实、领取。
乐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合法金融机构,41家营业网点遍布城乡,服务方便快捷。2022年,乐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继续开拓进取,不断丰富金融产品,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优质、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为全体社员创造更好的收益,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解释。
乐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