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近期露天焚烧问题的通报
现将我区近期2起露天焚烧问题通报如下: 2022年12月13日,视频监控发现大齐各庄镇小史马村附近,存在露天焚烧现象。大齐各庄镇已对该村党支部书记史某某罚款2000元,对村委史某某罚款2000元,并给予诫勉谈话。 2022年12月24日,视频监控发现尖字沽乡尖字沽村附近,存在露天焚烧现象。尖字沽乡对该村网格化责任人李某某全乡通报批评,并处罚500元;对点火人李某某处以500元罚款。 露天焚烧,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全区全域全时段禁止露天焚烧,各级各部门常态化开展重点管控、专人监管、定点巡查等监管措施,坚决杜绝露天焚烧,并对露天焚烧违法行为严惩重罚。请广大群众切实树立环保意识,充分认识露天焚烧的严重危害和后果,自觉抵制露天焚烧行为,争做遵纪守法的楷模,做到坚决不焚烧,真正实现全面禁烧,为大气污染防治做出一份贡献。
12月20日13时20分,市环保指挥中心交办玉田县散水头镇存在露天焚烧现象。接到指令后散水头镇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排查,并第一时间灭火。 经核实,火点位于散水头镇青庄坞村北,点火人为该村村民李某某。散水头镇政府对点火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罚款2000元,对青庄坞村网格化责任人刘某某进行诫勉谈话,扣除绩效工资2000元、对包村干部韩某某全镇通报批评。 在此提示,露天焚烧垃圾、杂草及农作物秸杆属于违法行为,对以身试法人员,相关执法部门将坚决依法处罚到位,绝不手软!希望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引以为戒,增强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共建美丽家园。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易发期,特别是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冬明春全市冷空气和大风次数偏多,春季降水较往年偏少2-3成,加之山区、林区可燃物增多,生产生活用火、用电量增加,极易导致事故发生。各级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上来,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抓好森林防灭火安全工作上来,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推动防灭火各项工作末端落实,坚决守好防灭火安全的红线、底线。
要以“零火灾、零事故、零伤亡”为目标,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监测预警。气象、应急管理、资规等部门要加强联合会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县(市、区)要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确保650个监控点位设备正常运转,统筹用好视频监控、火情瞭望、地面巡查等方式,密切监测火情热点,确保一旦发现火情,快速精准核查处置。 二是狠抓源头管控。全面落实封山禁火规定,充实一线巡护力量,守好重点卡口,实行“扫码入林”,严防火种进山入林。市森防办要会同公安、资规等部门,深入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严控农事用火、民俗用火、生产用火、施工用火、野外生活用火,严管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确保“不起火、不冒烟”。 要以迁西、遵化等8个森林火险县(市、区)和迁西大峪、开滦林业总场、遵化清东陵等为重点,深化冬春季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清除地边、林边、隔离带等区域各类可燃物,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市供电公司要持续深化供电设施设备防山火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问题隐患,确保不出问题。 各县(市、区)要抓紧修订本地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针对重要时段,要制定专门方案,并组织开展实战演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全市7支605人森林消防队伍要靠前驻防、携装巡护,时刻保持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迅速响应、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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