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做好基金监管的工作要求,以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依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医保规〔2019〕1号)和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医保规〔2019〕2号)等相关规定,对区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面检查,现将2022年度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2家医药机构存在实际销售与上传不符问题,追回违规金额8359.16元: (1)唐山海港安康大药房 (2)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王滩镇卫生院 二、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王滩镇卫生院新海卫生所存在查床时患者不在院且未办理离院手续问题,追回违规金额111.92元 三、4家医疗机构存在未核实就诊人员身份信息,造成他人冒名顶替就医,追回违规金额2458.69元: (1)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王滩镇卫生院 (2)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王滩镇卫生院新开口卫生所 (3)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王滩镇卫生院新海卫生所 (4)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王滩镇卫生院聂庄卫生所 四、唐山海港今日口腔诊所存在账实不符、门诊病历署名与接诊医师不一致的问题,追回违规金额1994.8元,暂停医保服务90天。 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引以为戒,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服务协议规定,合法合规经营,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2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