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旨在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培优一批农业特色种养、加工预制、品牌建设、农业科技等领域涌现出的杰出代表,把成功经验在农业方面复制推广,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经研究,决定举办乐亭县农业创业大赛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大赛名称
乐亭县农业创业大赛
二、大赛时间
2022年12月16日-2023年1月31日
三、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乐亭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单位:
乐亭县冀东果菜批发市场管理委员会
乐亭县冀东国际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四、参赛对象及分类
(一)参赛对象
企业、团队、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创新创业个人、种养大户。
(二)参赛对象分类
第一类特色种养:包括特色粮油种植、精品果菜种植、特色畜禽养殖、精品水产养殖。
第二类加工预制:在农产品加工预制方面已取得或预期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个人、团队或企业。
第三类品牌开发创建:在农业品牌开发创建方面已取得或预期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个人、团队或企业。
第四类农业科技:在农业科技方面已取得或预期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个人、团队或企业。
第五类综合:在农业其他方面已取得或预期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个人、团队或企业。
五、赛程安排
大赛整体分为宣传报名、决赛两个阶段。
(一)宣传报名阶段(2023年1月15日前)
1、宣传:通过融媒体、自媒体、乐亭发布、冀东果菜批发市场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提高大赛知晓率。
2、报名:提出申请(2022年12月16日-2023年1月15日)
采取镇乡街园、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推荐或个人(团队)自荐的方式,由申报者填报《乐亭县农业创业大赛评选申报表》(附件2)进行申报。申报材料于1月15日前报送至乐亭县农业创业大赛组委会。
申报所需材料:
(1)乐亭县农业创业大赛申报表;
(2)项目简介(1500字以内),包含项目创立时间、发展历程、特色产品、技艺或服务、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获得的荣誉、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目标等;
(3)佐证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荣誉照片、现场图片、影像资料或其他佐证材料(营业执照等);
(4)乐亭县农业创业大赛承诺书(附件3)。
(二)决赛阶段(2023年1月16日-1月31日)
1、综合评审(2023年1月16日—1月26日)
由乐亭县农业创业大赛组委会组织有关单位和农业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团,对各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根据产业特色、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确定获奖名单。
2、公示(2023年1月27日—1月31日)
将最终综合评审结果在冀东果菜批发市场微信公众号等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无异议的予以认定获奖。如经公示有异议,经调查核实后应取消的,将根据得分高低依次替补。
六、奖项设置
大赛按类别分别设立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二项、三等奖三项,大赛组委会将为每项获奖项目分别颁发奖金、获奖牌匾和证书。对乐亭县农业创业大赛获奖者,由乐亭县农业创业大赛组委会统一制作乐亭县农业创业大赛获奖牌匾和证书,同时在主流媒体予以宣传。
一等奖:奖金 1 万元/项
二等奖:奖金 0.5万元/项
三等奖:奖金 0.3 万元/项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乐亭县农业创业大赛评选活动组委会,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县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局和冀东果菜批发市场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宣传部、网信办、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融媒体中心、冀东果菜批发市场管委会、各镇(乡)、街道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统筹领导乐亭县农业创业大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冀东果菜批发市场管委会办公室。
(二)落实部门责任。冀东果菜批发市场管委会作为乐亭农业创业大赛评选活动的承办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镇乡(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按照“政府倡导、申请自愿”的原则,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农业主体申报。
(三)确保预期效果。县委网信办、融媒体中心等宣传部门及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报道评选活动,并对评选出的获奖者进行深度报道,营造农业创业浓厚氛围。
附件:
1.乐亭县农业创业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乐亭县农业创业大赛评选申报表
3.乐亭农业创业大赛评选承诺书
